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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池水质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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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858 更新时间:2018年10月17日16:33:37 打印此页 关闭

一、游泳池水质标准:

我国卫生部及体育运动委员会于 1985年7月11日颁布的游泳池水质标准如下:

1、PH值6.5-8.5。

2、浑浊度不大于5度或池水透明度应在1.5m左右深处两沿岸岸边能看清池底四、五泳道为准。

3、耗氧量不得超过12mg/l。

4、游泳余氯应0.3~0.5mg/l (也有的是0.4-0.6mg/l),化合性余氯应在1.0mg/l以上。

5、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8个/L。

6、尿素不得超过3.5mg/L,一级游泳池不得超过2.5mg/l。

7、池水温度为22 ℃ -26℃ ,24~29℃(儿童池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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